晋西车轴(60049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西车轴”或“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晋西车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03号)批准,公司于 2013年 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17,272,7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000.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 2,6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126,320.00万元(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发行费等)。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3年 8月 7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 218A0002号验资报告。扣除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后,该次募集资金实际净额 126,113.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经前述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并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年。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若有),具体事项由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证券部和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现金管理业务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投资及相应损益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 8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逐步完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