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0:06:19 中财网
原标题:万通发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6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复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复远持有公司94,52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收到北京复远出具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4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884%。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复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110,000,000股减少至94,520,500股,持股比例由5.82%减少至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55法定代表人:王立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91110111352960873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5-08-11至2045-08-10
股东情况:金幼华持股33%,田春香持股30%,北京中诚汇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2%,王立文持股15%。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55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变动日期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北京复远大宗交易2025年8月1日7,000,0000.37029%
 集中竞价2025年8月4日至8月5日8,479,5000.44855%
 合计15,479,5000.81884% 
注:1、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了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本公告均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1,890,412,476股为依据计算相关比例。

2、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北京复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00,0005.82%94,520,5004.99999%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复远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复远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其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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