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2025年 8月 目录 目录...............................................................................................................................................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5 ........................................................................................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8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1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欲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七、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所持股份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原则上每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3: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符黎明先生 (五)与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票系统 (七)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议案
(八)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现场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在2025年8月11日下午15:00点收市后才能统计。公司将在网络投票结束后依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汇总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并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及时查阅。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春先生(简历后附)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春先生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2.51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5% 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春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将作出相应修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修订后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7 章程( 年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推动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春先生,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23年12月,历任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工艺主管、工艺经理、研发高级经理、运营总监兼销售负责人;2023年12月至今,任时创能源电池事业部负责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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