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崇达技术(002815):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公司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于 2025年 8月 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平安银行大连分行为大连崇达提供综合授信额度 20,000万元,其中 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属于低风险授信额度,如保证金授信业务等,无需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仅对其他不超过 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信用保证。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2025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5年 5月 9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连崇达提供不超过 85,000万元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 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担保金额及担保范围 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及银行为实现债权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85,610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542,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43,6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1.65%;公司为子公司授信相关业务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 501,7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69.96%。 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余额为 157,855.7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2.01%。由于担保义务是在子公司实际发生授信业务(如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时产生,因此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为157,855.74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