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景谷(600265):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5-05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近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与原告王三全、王东仙、王新旺(以下简称“三原告”)协商达成《保全和解协议》【(2025)冀0636民初1696号/(2025)冀0636执保366号、(2025)冀0636民初1697号/(2025)冀0636执保367号、(2025)冀0636民初1698号/(2025)冀0636执保36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三原告向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平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汇银木业收到顺平法院送达的(2025)冀0636执保366号、367号、368号《执行裁定书》和案号分别为(2025)冀0636民初1696号、1697号、1698号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以下简称为“三案”),顺平法院将汇银木业的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查封,查封的资产账面金额约5,000万元,同时,将汇银木业的主要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冻结账户资金约80万元。 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预估为5,080万元。详情可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和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减轻诉讼保全对汇银木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经汇银木业与三原告(以下简称“四方”)协商就三案财产保全的具体行为措施达成和解协议。具体情况如下:(一)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 1、三原告一致同意解除对汇银木业以下银行帐户的冻结: (1)开户行: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22600012200008**** (2)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号:2031306270010000038**** (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号:91306001300010**** (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唐县支行 账号:1300166801105051**** (5)开户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 账号:610072010000016**** 2、四方一致同意维持对汇银木业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下称“指定账户”)冻结: (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号:10131718****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号:040903801910001**** (3)开户行:华夏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 账号:1385000000122**** (4)开户行:北京银行保定分行 账号:2000003054550016624**** 3、三原告同意解除第1条内冻结的汇银木业银行帐户,对已经冻结的资金,汇银木业在帐户解冻后二个工作日内转入到第2条内的指定帐户。 (二)对库存产品的查封转为“活封” 对汇银木业部分库存产品的查封,三原告不可撤销地一致同意采取如下“活封”方式保全: 三原告同意汇银木业就三案中已被查封的库存产品可以继续对外开展销售(销售价款按市场价进行),销售款应当汇入前述任一“指定帐户”。汇银木业收到销售款后,应当向顺平法院提交销售合同或销售单据、客户支付采购款的凭证等证明资料供顺平法院审核,经顺平法院审核后,立即解除对销售的该部分成交库存产品的查封,由汇银木业向客户交货。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已与三原告签署了《保全和解协议》,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保全和解协议》的签订不代表法院审理结果。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情况,已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中介机构和公司人员,全面核查债权债务、担保等相关情况,并聘请了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将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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