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68873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人”)作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或“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自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将投资项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已于2023年12月1日结项、2024年3月30日永久补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和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5月31日结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3日终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因公司未能挖掘到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不含“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8,539.3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尾款等)。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539.3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动态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和产能规划布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539.3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且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首发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监事会认为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中自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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