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珀科技”、“标的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慎分析,现将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利珀科技97.439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靓怡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家辉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靓怡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家辉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5年5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30,000,000股;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76,442,825股,配套募集资金拟发行数量为35,874,439股。本次交易实施后,王旭龙琦及其一致行动人邓浩瑜、杭州利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股比例将增加至29.78%。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最终发行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的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或比例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相应批准、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上述批准、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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