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信德新材(301349):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 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额度(以下简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1亿元。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情况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昱泰”)提供担保额度为36,000.00万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8月7日成都昱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公司为成都昱泰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400.00万元(含6,4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起始日期以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同时成都昱泰其余股东已按照持股情况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350568990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纬四路西段87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 注册资本:4,1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8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成都昱泰80.00%股权,赵磊和陈洪分别持有成都昱泰13.00%和7.00%股权。 成都昱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保证人(甲方):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被担保方(主合同债务人):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6,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整) 6、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批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5.1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22%。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为成都昱泰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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