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3015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同意选举江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江泱由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7日 附件: 江泱简历 江泱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有机化学专业。2008年 4月至 2009年 4月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材料与工程系博士后,2012年 2月至 2016年 8月任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6年 9月至 2017年 7月任九江德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 8月至 2017年 12月任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17年 12月至今任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公告召开之日,江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00股,通过德福投资、琥珀管理分别间接持有 376,396股和 189,155股,合计间接持有 565,551股。江泱先生与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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