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000425):“23徐工01”2025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07日 22:10:48 中财网
原标题:徐工机械:“23徐工01”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5-55 债券代码:148422 债券简称:23徐工0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3徐工01”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徐工01”,债
券代码“148422”)将于2025年8月11日支付2024年8月11日至2025
年8月10日期间的利息2.93元(含税)/张。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8日。

2.债券付息日:2025年 8月 11日。

3.每手(面值 1,000元)“23徐工 01”付息人民币 29.30元(含
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
人”)于 2023年 8月 11 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以下简称“23徐工 01”“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8月 11日
支付自 2024年 8月 11日至 2025年 8月 10日期间的利息。根据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3徐工 01。

3.债券代码:148422。

4.发行规模:人民币 20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元。

7.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3年期,票面年利率 2.93%。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月 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
交易日)。

10.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8月 11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年 8月 11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支付方式及金额:本息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
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
以说明。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
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
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年 8月 22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93%。每手(面值人民币 1,000元)
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29.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元派发利息 23.44元;非居民
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元派发利息
29.30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8日
2.债券除息日、付息日:2025年 8月 1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年 8月 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
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2.公司将会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
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34]号)等规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篮山路 26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2.主承销商、受托事务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
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联系人:王军、王睿琦
联系电话:021-38966558
传真:/
3.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联系人:宋志清、闻贡源
联系电话:021-68822023
传真:/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人:周伟帆、万辰星
联系电话:010-60836978
传真:010-60833504
5.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
联系人:刘威、刘倩
联系电话:010-57783093
传真:/
6.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联系人:王琪、李文博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7.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联系人:盛伟、周洋
联系电话:0516-82022912
传真:0516-82022990
8.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 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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