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永杉锂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4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6,118,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118,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7日。 ?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第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总人数合计6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625.28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发布的《永杉锂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三)因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行权,本次实际行权人数59名。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7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6,118,40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票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5)第0011000107号),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实际收到5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行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5,643,264.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由于本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不变。 2、本次行权股票已于2025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并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