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龙蟠科技(603906):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锂源”)和PTLBMENERGIBARUINDONESIA(“锂源(印尼)”)均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或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锂源”)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常州锂源、江苏锂源和锂源(印尼)均为公司控股公司,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7.41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江苏锂源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5年7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45,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1日和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39.5亿元。四川锂源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03RN45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锂源为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义股本:1,023,722,560,000印尼盾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中爪哇省三宝垄市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太)”)全资下属公司、常州锂源控股孙公司、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锂源(亚太)的股权结构如下:
1、公司为常州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及四川锂源为锂源(印尼)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指债务人在任何融资文件项下对贷款人尚欠或负有的任何及所有款项、债务及责任(不论是实际的还是或有的,不论是现有的还是以后产生的,不论是单方责任还是与其他人共同的连带或按份责任,也不论是作为主债务人、担保人还是其他性质的款项、债务及责任),并包括贷款人于执行或取得该等款项、债务及责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法律性质的及其他性质的费用、收费和支出。为免疑义,被担保债务除包括融资文件项下贷款本金、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如有)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和开支以及贷款人实现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税费、诉讼费、仲裁费、催收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和差旅费)。 保证期间:本项保证的保证期间为自生效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和/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四川锂源为下属公司常州锂源、江苏锂源和锂源(印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10%,其中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锂源(亚太)的其余少数股东为印尼国家主权财富基金下属公司及其联席投资人,均为财务投资人。常州锂源及锂源(亚太)的少数股东均不参与常州锂源/锂源(亚太)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此外,锂源(印尼)贷款银行偏好于实体运营企业提供担保,要求由担保能力更强的控股股东方全额担保,因此上述公司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对担保业务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设立专职岗位对担保台账进行动态记录与管理;建立项目准入评估机制,通过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合规性、还款来源可靠性、现金流量充足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偿债能力审查程序,通过持续追踪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变化,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债务履约能力等。该管控体系旨在通过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41.7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60.03%。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7.4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86.38%,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7.3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6.05%。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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