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001283):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全部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 本次变更后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中的 1,099,556股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中的 1,099,556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为了确保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截至 2024年 5月 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23,10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1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47.00元/股,最低成交价 3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 99,988,427.00元,该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2024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为了确保再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截至 2025年 4月 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司股份 3,580,4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3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6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 198,581,276.32元,公司再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18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 288.00万股(含预留份额),其中 28.00万股拟作为预留份额。公司目前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的非交易过户,预留授予部分暂未实施。为确保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能够顺利实施,并考虑到公司未来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能性,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中的剩余回购股份 1,099,556股的用途由“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份额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回购库存股的作用,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已于 2025年 8月 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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