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0029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08月07日 23:01:57 中财网
原标题:中新赛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新赛克
股票代码:0029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501/2508共享办公区A2-01(A)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16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3: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510室(电梯楼层810号房)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2号楼12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4: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1699号综合办公楼南楼509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1699号综合办公楼南楼50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5: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11楼1102室 通讯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11楼110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关系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 1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0 第五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中新赛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广东红土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京红土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4/昆山红土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5/郑州百瑞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 份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深创投
1、公司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3、法定代表人:左丁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8、经营期限:1999年 8月 25日至 2049年 8月 25日
9、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195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1%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2.793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799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305%
10、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号深创投广场 5201
1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担任的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 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左 丁董事长中国深圳市
姚慧琼副董事长中国深圳市
杨国平副董事长中国上海市
刘苏华董事、总经理中国深圳市
谢 健董事、财务总监中国深圳市
田 钧董事中国深圳市
牟 勇董事中国深圳市
黄德林董事中国深圳市
梁嘉玮董事中国上海市
朱志强董事中国深圳市
周士渊董事中国厦门市
林 立董事中国深圳市
12、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地股票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
1傲基(深圳)跨 境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香港交 易所傲基股份2519.HK8.31%
(二)广东红土
1、公司名称: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 191号写字楼 2501/2508共享办公区 A2-01(A)
3、法定代表人:曹旭光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921711287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8、经营期限:2012-03-27 至 2026-03-26
9、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5.0800%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30.0000%
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7.0000%
广东宝铖投资有限公司6.1860%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680%
10、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832号保利发展广场 1606
1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担任的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 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曹旭光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广州市
杨永董事中国深圳市
温盈睿董事中国广州市
黄德林董事中国深圳市
陈欣慰董事中国厦门市
谭柏林董事中国广州市
陈国宝董事中国肇庆市
12、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南京红土
1、公司名称: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88号 510室(电梯楼层 810号房) 3、法定代表人:伊恩江
4、注册资本:5,6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555194558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8、经营期限:2010-05-31至 2025-05-30
9、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占比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5.00%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20.00%
南京九华投资有限公司15.00%
南京河西中央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00%
江苏海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0.00%
10、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57号楚翘城 2号楼 1203室 1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担任的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 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伊恩江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上海市
李航副董事长中国南京市
王大鹏董事中国上海市
杨剑鹏董事中国南京市
洪涛董事中国南京市
沈星源董事中国深圳市
梅鑫淼董事中国南京市
12、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昆山红土
1、公司名称: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 1699号综合办公楼南楼 509室 3、法定代表人:伊恩江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02389810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8、经营期限:2012-07-13至 2027-07-12
9、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占比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4375%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0625%
莱斯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10.0000%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3750%
常州市丽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3750%
10、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 1699号综合办公楼南楼 509室
1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担任的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伊恩江董事长中国上海市
辛俊秀董事、总经理中国苏州市
李嘉麒董事中国昆山市
张梦恒董事中国昆山市
蔡征国董事中国常州市
张建忠董事中国苏州市
吴小兔董事中国昆山市
严岩董事中国深圳市
12、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五)郑州百瑞
1、公司名称: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号河南传媒大厦 11楼 1102室
3、法定代表人:吴直森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646858316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8、经营期限:2007-07-30至 2025-07-29
9、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占比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7.1428%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5.7144%
北京信和安投资有限公司17.1428%
10、通讯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号河南传媒大厦 11楼 1102室
1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担任的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 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吴直森董事长中国广州市
谷彪董事、总经理中国郑州市
王俊强董事中国郑州市
闫铭宇董事中国郑州市
李小辉董事中国郑州市
12、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关系如下: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互相独立,南京红土、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均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由深创投控制的主体担任基金管理人。深创投与南京红土、广东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但深创投与南京红土、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因前述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均为创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存续期间均已超过十年且均处于退出期,本次系基于基金退出需求等自身经营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持有公司 52,407,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921%。

2、2025年 7月 19日至 2025年 8月 6日,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 1,1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21%,具体如下: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广东红土大宗交易2025.7.19-2025.8.6571,7000.3348
南京红土大宗交易2025.7.19-2025.8.6220,0000.1288
昆山红土大宗交易2025.7.19-2025.8.6220,0000.1288
郑州百瑞大宗交易2025.7.19-2025.8.6170,0000.0996
综上所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30.6921%减少至 30.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
深 创 投合计持股数量45,527,04026.662745,527,04026.662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45,527,04026.662745,527,04026.6627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广 东 红 土合计持股数量3,343,0001.95782,771,3001.623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3,343,0001.95782,771,3001.6230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南 京 红合计持股数量1,274,8000.74661,054,8000.617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274,8000.74661,054,8000.6177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昆 山 红 土合计持股数量1,274,8000.74661,054,8000.617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274,8000.74661,054,8000.6177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郑 州 百 瑞合计持股数量987,6600.5784817,6600.478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987,6600.5784817,6600.4789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合计持股数量52,407,30030.692151,225,6003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407,30030.692151,225,6003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股数包括 2018年 5月 4日、2020年 7月 3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2025年 2月 6日至 2025年 8月 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广东 红土集中竞价 交易2025.2.6-2025.8.6840,0000.4919%
 大宗交易2025.2.6-2025.8.62,691,7001.5764%
南京 红土集中竞价 交易2025.2.6-2025.8.6324,3000.1899%
 大宗交易2025.2.6-2025.8.61,030,0000.6032%
昆山 红土集中竞价 交易2025.2.6-2025.8.6325,0000.1903%
 大宗交易2025.2.6-2025.8.61,030,0000.6032%
郑州 百瑞集中竞价 交易2025.2.6-2025.8.6242,0000.1417%
 大宗交易2025.2.6-2025.8.6820,0000.4802%
除前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5: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 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公司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5: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 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称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 在地深圳市
股票简称中新赛克股票代码002912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 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号深 创投广场 5201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2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 写字楼2501/2508共享办公 区A2-01(A)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3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88号 510室(电梯楼层 810号房)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4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祖冲 之南路 1699号综合办公楼 南楼 509室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5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郑东)商务外环路 2号河南 传媒大厦 11楼 1102室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52,407,300 持股比例: 30.6921%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1,181,700 变动比例: 0.6921% 变动后持股数量:51,225,600 变动后持股比例:30.0000%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时间:2025年 7月 19日至 2025年 8月 6日 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减 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 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5: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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