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0026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会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7日(周四)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386号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团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9人,代表股份 386,605,14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77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82,940,13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41%;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3人,代表股份3,665,01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共153人,代表股份3,665,01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8%。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魏苏川律师、李晓娜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荣娜、孟晨鹦、曹华(合计持股1,337,7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投票情况:同意384,684,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反对3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2,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97%;反对3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9%;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荣娜、孟晨鹦、曹华(合计持股1,337,7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投票情况:同意384,680,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8%;反对3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33%;反对3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9%;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荣娜、孟晨鹦、曹华(合计持股1,337,77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投票情况:同意384,672,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3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0,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11%;反对3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9%;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386,28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2%;反对3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表决结果: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385,602,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7%;反对919,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0%;弃权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表决结果: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385,598,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6%;反对919,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8%;弃权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385,662,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1%;反对92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9%;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386,26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8%;反对3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魏苏川律师、李晓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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