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通(300379):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ST东通 公告编号:2025-07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24,09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0,779,267.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220,724.0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3年6月2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17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软件”)、北京东方通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网信”)、北方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软件”)会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望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科技金融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完成了上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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