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6:55:48 中财网
原标题:聚灿光电: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3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2,831,66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0,152,34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2,831,660股后的647,320,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实际转增股份为647,320,686股÷10×4.5股=291,294,308股(取整,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的数量÷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91,294,308÷680,152,346×10=4.282780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1+0.4282780)。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8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2,831,660.00股后的647,320,68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80,152,34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71,446,65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8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8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资金公积转增 股本数量 (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7,862,68323.21%71,038,207228,900,89023.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22,289,66376.79%220,256,101742,545,76476.44%
三、总股本680,152,346100.00%291,294,308971,446,654100.00%
注:①上表中无限售股份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及本次变动后数量均以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进行测算。

②以截至目前公司的总股本680,152,346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32,831,660股后的股份总数647,320,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291,294,308股。因涉及零碎股处理,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71,446,654股摊薄计算,2025年半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1204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05室 咨询联系人:陆叶
咨询电话:0512-82258385
传真电话:0512-82258335

九、备查文件
1、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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