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瑞普生物(300119):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7:16:10 中财网
原标题:瑞普生物: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0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2024年 3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部分分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1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一年。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为保障公司业务的连续性,盘活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部分分子公司,即: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天津”)、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保定”)、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空港经济区分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分公司”)以及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药业”)拟与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 1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一年。根据该业务内容,公司未来将与上述分子公司继续存在互保关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亿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总经理徐雷先生持有龙翔药业 2.8264%股权,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子公司龙翔药业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为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融资是指协议银行在资产池融资额度内为公司及分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的融资方式。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

2、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天津分行。

3、业务期限
本次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及各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各公司与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分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1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金融资产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点的总额不超过 1亿元。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和分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担保情况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分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保证担保、质押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并根据资产池业务的实际使用情况,签订《反担保合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事项后,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分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业务活动,同时负责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担保人及担保对象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08-02
注册资本46,475.4706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守军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 1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中药提取物生产
 【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经营;动物诊疗;投资管理; 兽药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饲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 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2、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08-03
注册资本8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秀同
注册地天津市东丽区六经路 6号
主营业务生物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粉针剂、粉剂/散剂(含中药提取) /预混剂、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 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取)、非最 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膏剂、滴耳剂、无菌原料药(头孢噻呋)、 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消毒剂/杀虫剂/透皮剂(液体)、饲 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及销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进出口业务;动物用洗化用品(药品除外)、动物外用护理用品 生产及销售;农产品收购;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3、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12-25
注册资本12,670.7543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秀同
注册地河北省保定工业园区腾飞路 793号
主营业务胚毒活疫苗生产线、细胞毒活疫苗生产线(3条)、细菌活疫苗生 产线、胚毒灭活疫苗生产线、细胞毒灭活疫苗生产线(2条)、细 菌灭活疫苗生产线、猪瘟活疫苗(兔源)生产线、诊断制品生产线,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畜禽生物技术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与服 务及相关技术的转让。兽用药品销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 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 其他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4、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空港经济区分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空港经济区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5-03-20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朱秀同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 168号
主营业务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兽药生产;兽药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分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5、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01-31
注册资本12,258.9233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贵东
注册地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龙翔路 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兽药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 品);兽药经营;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危险废物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81.5670%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徐雷先生持有 2.8264% 股权,其他持股 5%以下股东持有 15.6066%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徐雷先生持有龙翔药业 2.8264%股权,为关联自 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瑞普生物796,579.31295,883.30500,696.01306,993.3136,828.9130,072.23
瑞普天津57,211.6333,474.9323,736.6950,845.612,481.971,704.40
瑞普保定46,658.7415,158.8331,499.9138,932.1615,602.6213,307.99
龙翔药业57,466.7243,293.4714,173.2519,269.60-6,431.51-5,390.32
注:上述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3月31日  2025年1-3月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瑞普生物806,234.52297,880.83508,353.6982,161.6513,543.2211,598.47
瑞普天津55,680.2830,908.9824,771.3012,457.021,109.721,034.61
瑞普保定45,510.649,881.8635,628.789,914.914,751.124,128.87
龙翔药业55,050.4340,856.8214,193.614,793.1013.1720.36
注:上述2025年1-3月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为保障公司业务的连续性,盘活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部分分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一年。根据该业务内容,公司未来将与上述分子公司继续存在互保关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

公司参与资产池业务主体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较为充足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控股子公司龙翔药业提供反担保,此次资产池业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分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更高效地盘活资产。公司参与资产池业务主体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此次资产池业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分子公司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为23,899.22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70.88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81%。(注: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根据子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与公司占其股份比例的乘积计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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