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688548):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5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62,968.88万元增加至76,284.30万元,同时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末调整至2026年7月末,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对可能导致生产经营出现不利情况以及可能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利益的披露信息进行豁免披露。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豁免披露执行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豁免的信息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62,968.88万元增加至76,284.30万元,同时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末调整至2026年7月末,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7,814,636.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以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部分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因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建设情况出现变化,经公司内部研究,为有效满足实际建设需求,需要对部分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并新增部分投资,所以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此外,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所以计划在本次增加投资规模的同时对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同步调整。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情况 由于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出现变化等原因,公司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总额将由62,968.88万元增加至76,284.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62,968.88万元增加至76,284.30万元,同时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末调整至2026年7月末,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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