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688058):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3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号)的批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9,3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003.04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含子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含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74.86万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3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审议程序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3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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