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688606):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6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四)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2022 7 15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年 月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4)。 (八)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2 的议案》《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十)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2022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5 8 8 (十一)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77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2022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77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2 《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77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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