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鹏华精选回报定开 (16064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7:30:42 中财网
原标题:鹏华精选回报定开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16064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 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3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 间封闭运作,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基 金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 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 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个工作日、不超过 20个工作日,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 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6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5年 7月 23日至 2025年 8月 19日。截至 2025年 8月 8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若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即2025年 8月 19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仍低于 5000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5年 7月 23日至 2025年 8月 19日,因此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且不再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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