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641号)的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227,617,59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18.10元,扣除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17,995,865.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004,052.45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绿能”)“兵团北疆石河子1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588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 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富绿能与保荐 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制定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河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 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于2023年7月12日在石河子市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富绿能、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 子市兵团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于2023年7月 12日在石河子市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临057)。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天富绿能开立的共计十个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其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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