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7:50:46 中财网
原标题:普源精电: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37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229,613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63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48元/股。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8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9.21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格为23.59元/股。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4,104,03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51,567股后的股本数193,752,4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40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8.03-0.40=17.6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9.88-0.40=19.48元/股。

三、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一) 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15.70%,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但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80.93%,其余39,278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30,589股)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限售21,839股,剩余32,12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因9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其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60%,其余27,618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 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即事业合伙人的回购价格为17.63元/股,企业合伙人的回购价格为19.48元/股。

(三) 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422.33万元,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承担部分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四、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4,104,030股变更为193,874,417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数量(+,-)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126,202,918-229,613125,973,305
无限售条件股份67,901,112067,901,112
总计194,104,030-229,613193,874,417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回购注销的具体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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