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7:56:03 中财网
原标题:普源精电: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35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64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72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1%。

?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6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14,721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0.40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9.2188万股,合计179.626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6、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50%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期对应考 核年度目标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Am、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Bm)触发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An、 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Bn)
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2024年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2025年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营业收入增长 率(A)或净利 润增长率(B)A≥Am或B≥BmX=100%
 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An≤A<Am或Bn≤B<Bm (2)A<Am且B<BmX=Max{80%+(A-An)/(Am-An)*20%、 80%+(B-Bn)/(Bm-Bn)*20%}
 A<An且B<Bn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后续并购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A+、A、A-、N五个等级,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事业合伙人:

年度考核结果A++A+AA-N
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Y)100%60%0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企业合伙人:

年度考核结果A++A+AA-N
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Y)100%6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8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9.21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格为23.59元/股。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了70.4081万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元/股)授予数量(万股)授予人数
2024年6月13日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 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88元/股70.408176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14,721股。

同意公司按照《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50%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 价格回购注销。    
2(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3(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目标值 触发值 解除 对应 (营业收入增长率目 (营业收入增长率触 限售 考核 标值Am、 发值An、 期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 Bm) Bn)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 一即可: 一即可: 1、以2023年营业收入 1、以2023年营业收入 第一 为基数,2024年营业 为基数,2024年营业 个解 2024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除限 年 30%; 15%; 售期 2、以2023年净利润为 2、以2023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4年净利润 基数,2024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20%。 增长率不低于10%。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 告,2024年度公司的营业 收入较2023年度同比增 长15.70%,满足业绩考核 指标触发值的要求,公司 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80.93%。   
  解除 限售 期对应 考核 年度目标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目 标值Am、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Bm)触发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触 发值An、 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 Bn)
  第一 个解 除限 售期2024 年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 一即可: 1、以2023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4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4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20%。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 一即可: 1、以2023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4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以2023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4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 个解 除限 售期2025 年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 一即可: 1、以2024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5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5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20%。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 一即可: 1、以2024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5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以2024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5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10%。  
        
  考核指 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   
  营业收 入增长 率(A) 或净利 润增长 率(B)A≥Am或B≥BmX=100%   
   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 (1)An≤A<Am或Bn≤ B<Bm (2)A<Am且B<BmX=Max{80%+(A-An)/ (Am-An)*20%、80%+ (B-Bn)/(Bm-Bn)*20%}   
   A<An且B<BnX=0   
        
4(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A+、A、A-、N五个等级,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事业合伙人: 年度考核 N A++ A+ A A- 结果 个人层面 100% 60% 0 解除限售1、本次激励计划12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130,589股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 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     
  年度考核 结果A++A+AA-N
  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100%60%0  
  比例(Y)    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 限售21,839股,剩余 32,128股由公司回购注 销。 2、本次激励计划的9名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均为“A-”,个人层面可 解除限售的比例为60%, 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 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本次授予的54名激励 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 为“A”及以上,个人层面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年度考核 结果A++A+AA-N
  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 比例(Y)100%60%0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721股。

(三)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公司《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合计214,721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二)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三)解除限售数量:214,721股
(四)解除限售人数:64人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

序号姓名职务已获授的第 一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 (股)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除 限售数量占 已获授的第 一类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 比例
1核心骨干员工以及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704,081214,72130.50%
总计704,081214,72130.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76名,其中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589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限售21,839股,剩余32,12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60%,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721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件成就的具体内容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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