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300624):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含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6日召开,通过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要求,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含确定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