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5,93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少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占总股本的 0.13%)。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现任董事、总经理刘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刘少华 2、截至本公告日,刘少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3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为 4,454,730股,无限售流通股为 1,484,91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获得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8月 30日至 2025年 11月 29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少华先生就股份变动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刘少华先生严格遵守该承诺,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行为。 (三)刘少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刘少华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刘少华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刘少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刘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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