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8:51:39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波重科: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 年8月7日期间,张海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3%,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8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3.88%减少至53.05%(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4.57%减少至53.73%),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海波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丽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学军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 年8月7日   
股票简称海波重科股票代码300517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 减少 ?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股东名称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张海波1,660,0000.84 
A股张丽00.00 
A股张学军00.00 
合计/1,660,0000.8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
张海波持有股份101,826,00051.46100,166,00050.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456,50012.8623,796,50012.03
有限售条件股份76,369,50038.5976,369,50038.59
张丽持有股份2,790,0001.412,790,0001.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90,0001.412,790,0001.4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张学军持有股份3,352,6821.693,352,6821.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52,6821.693,352,6821.6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肖庆惠持有股份17,7800.0117,780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7800.0117,78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07,986,46254.57106,326,46253.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616,96215.9829,956,96215.14
有限售条件股份76,369,50038.5976,369,50038.5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 否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张学军 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占公司扣 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0%),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占公司扣 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 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   

 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 否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 否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表中股东减持比例、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均按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97,887,324股计算。

2、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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