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00093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9:15:34 中财网
原标题:华菱钢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5-5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号华菱钢铁 11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阳向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57人,代表股份
3,361,172,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51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人,代表股份 3,162,977,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83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51人,代表股份 198,194,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88%。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宇先生、阳向宏先生、谢究圆先生、郑生斌先生、马培骞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候选人:李建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3,011,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90,250,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68%。

1.02.候选人:阳向宏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0,839,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97,8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4%。

1.03.候选人:谢究圆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8,197,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95,2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97%。

1.04.候选人:郑生斌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3,825,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78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200,84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269%。

1.05.候选人:马培骞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0,022,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97,044,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32%。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海航先生、蒋艳辉女士、袁国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候选人:肖海航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2,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9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79,364,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742%。

2.02.候选人:蒋艳辉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581,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78,60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34%。

2.03.候选人:袁国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5,077,8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16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202,099,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5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勇军、甘露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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