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301459):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调整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9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81.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年 12月 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4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调整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本次变更调整完成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原因 (一)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相关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81.7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2,812.25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6,830.9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收到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362.35万元,剩余超募资金账户金额为6,357.7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差异金额系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发行费用中的印花税14.10万元。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调整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 2,000万元调整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2、实施主体: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余姚工业园区兰江都市产业园(具体以公司最终购置土地使用权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准)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主要建设热管理系统、空气悬架系统、密封系统产品的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预计 60,079.11万元。 6、项目投资预算: 单位:万元
7、项目预计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土地购置、土建工程及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人员招聘培训、验收&系统调试等阶段。具体如下: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为公司上市后新增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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