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301356):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9:55:49 中财网
原标题:天振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年8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8月 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8月 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5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9日(星期二)
7、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阳光大道 398号)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方式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8月 1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号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 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5)
2.0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3《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的 议案》
2.14《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针对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 2.00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 1.00、2.02、2.09、3.0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截止登记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20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阳光大道 398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文勇
联系电话:0572-5302880
传真:0572-5302880
电子邮箱:sd@tzbamboo.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阳光大道 398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56”,投票简称为“天振投票”。

(二)意见表决
1、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8月 2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 号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 钩的栏 目可以 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 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5)   
2.0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 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 议案》   
2.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3《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制度>的议案》   
2.14《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的议案》   
2.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以公司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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