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000820):拟对外投资暨签署《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20:41:10 中财网
原标题:*ST节能: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5-05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风险提示:
1、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公司 2026年及以后年度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的《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中关于项目计划投资额等数据为预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中所涉及的铜冶炼行业普遍存在毛利率水平偏低且波动性较大的现象,可能对公司盈利稳定性带来挑战。此外,再生铜产品价格与国际铜价高度接轨,易受全球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及大宗商品周期波动的影响。若未来铜价大幅下行或市场需求萎缩,将对项目收益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再生资源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提高,但区域产能扩张及规模化企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市场份额争夺激烈,影响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3、本协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可能会受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市场变化、经营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程和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总额范围内对拟新设的合资公司适时增资、确定增资金额并与地方政府签署本协议及其他与本次拟投资事项相关的具体文件。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通山县人民政府签署《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南林工业园内投资 1.2亿元(实际投资以审计结算、决算为准),神雾节能根据实际持股比例 51%,需履行的实际出资金额约 6,120万元。

为保证再生铜低碳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拟与通山县同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泰供应链”)、湖北中益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铜业”)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通山神雾低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推进项目相关事宜。该合资公司预计注册资本 1,000万元。其中神雾节能以现金认缴出资 510万元,占比 51%,通山同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 360万元,占比 36%,湖北中益铜业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 130万元,占比 13%。

本次拟对外投资总额为 1.2亿元,三方股东根据各自持股比例实际进行投资。

神雾节能据实际持股比例 51%,需履行的实际出资金额约 6,120万元;同泰供应链需负责出资约 4,320万元;中益铜业需负责出资约 1,560万元,所有资金来源均由股东单位自筹。

截止目前,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公司的出资资金来源为现金及银行贷款。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对方为通山县人民政府,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书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低碳材料生产项目
1.2 项目拟建设地点: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南林工业园
1.3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计划投资 1.2亿元(实际投资以审计结算、决算为准)。项目位于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南林工业园内,厂房面积 30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再生铜低碳材料的研发与生产。

1.4 项目建设期:一期项目从乙方取得甲方交付的项目生产厂房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建设,12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产。

1.5项目投资方式:项目由乙方与甲方所属的国有平台公司以合资方式成立新的公司进行投资,具体合作方式另行确定。

1.6项目生产面积:项目位于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南林工业园内,厂房面积30000平方米(不含办公用房、宿舍及其他)。

第二条 项目支持
2.1甲方根据乙方规划设计,就乙方项目所需水、电、气配套共计给乙方项目接入点。

2.2甲方为乙方建设项目所需的变压器(总负荷不超过 6000KVA),变压器产权归甲方所有。

2.3 甲方成立专班对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提供全程服务,由副县级以上领导牵头,依法协助乙方办理注册登记、项目备案、规划建设、环境影响等报批手续。

2.4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通山县经济开发区南林工业园内面积 30000平方米(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的厂房租赁,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为【7元/平方米/月】并提供办公用房及宿舍租赁。具体厂房、办公用房及宿舍租赁见租赁合同。

2.5 甲方根据乙方行业属性依法协助乙方申请专项国债、国家奖励或其他形式的资金支持。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甲方违约责任
3.1.1 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期提供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厂房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3.2 乙方违约责任
3.2.1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或未按约定时间竣工超 3个月以上,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本协议约定的厂房,该宗项目厂房甲方可另作安排。

3.2.2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后,因乙方原因导致企业无法经营或破产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厂房。乙方在项目用地上的搁置物、附着物等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清理完毕(恢复原状)。若超过三个月仍未处理,甲方视乙方放弃处置权,甲方可任意处置。

第四条 合作期限
4.1 甲乙双方合作期在十年以上,合作期内经双方协商,方可解除协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对外投资的目的
此次拟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符合国家“双碳”目标下的节能减排与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和产能布局,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拟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拟对外投资总额仅为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根据后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考虑本次拟投资金额较大,预计短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但持续投入将增加融资需求,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管理造成压力。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拟对外投资涉及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报建等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拟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管理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 2026年及以后年度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拟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协议中所涉及的铜冶炼行业普遍存在毛利率水平偏低且波动性较大的现象,可能对公司盈利稳定性带来挑战。此外,再生铜产品价格与国际铜价高度接轨,易受全球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及大宗商品周期波动的影响。若未来铜价大幅下行或市场需求萎缩,将对项目收益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再生资源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提高,但区域产能扩张及规模化企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市场份额争夺激烈,影响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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