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301053):远信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0:16:32 中财网
原标题:远信工业:关于远信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3246 债券简称:远信转债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信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远信转债”(债券代码:123246)将于 2025年 8月 18日(原付息日 2025年 8月 16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张“远信转债”(面值 1,000.00元)利息为 5.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5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25年 8月 18日(星期一)
4、付息日:2025年 8月 18日(星期一)
5、“远信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7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6、“远信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8月 15日,截至 2025年 8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远信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5年 8月 15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8月 16日
8、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0.7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1号)同意注册,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864,6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为 28,646.70万元。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5年 8月 18日支付“远信转债”第一年利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信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远信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246
3、可转债发行量:28,646.70万元(286.467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28,646.70万元(286.467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4年 9月 3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即自 2024年 8月 16日至 2030年 8月 15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可转债的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 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 2月 2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 8月 15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票面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7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年 6月 18日出具了《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远信转债”信用等级为 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付息为“远信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年 8月 16日至 2025年 8月 15日,票面利率为 0.50%,本次付息每10张“远信转债”(面值 1,00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5.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远信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元;
2、对于持有“远信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5.00元;
3、对于持有“远信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5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5年 8月 18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5年 8月 18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8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远信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远信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34]号)等规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远信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5-86059777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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