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46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 2025年 8月 11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近期张小泉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解除轮候冻结情况的背景及原因如下: 2025年 1月 15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锦支行与包括张小泉集团在内的多名被执行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过程中,对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2,028,853股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案号:(2024)浙 0102执 606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 7月 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5)浙 0111破 52号),裁定对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 2025年 7月 29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上述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目前,张小泉集团已进入实质合并重整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管理人已依法向涉及保全张小泉集团财产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2025年 8月 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管理人相应申请并解除了上述股份的轮候冻结。截至目前,张小泉集团及管理人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持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富泉投资 100%股权,富泉投资持有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 99.9981%股权,张小泉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4,043,70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09%)。同时张小泉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存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已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能否重整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6、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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