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浙大网新(600797):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3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系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2,000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公司为网新系统的该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网新系统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网新系统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担保余额为2,393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14,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网新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5、其他重要条款: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保证范围: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2违约处理:如发生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使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及/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及/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系统的信誉良好,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网新系统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2,000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以保证业务运行,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信贷业务为上一年度信贷业务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 本次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2,291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4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1,329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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