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数量上限为 1,500.00万股,股票来源为 2024年 7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30日和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截至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0,0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690%,最高成交价为6.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1元/股,成交总金额177,919,430.4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75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47,696,250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47,696,250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1,356,25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 2025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356,25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8月8日过户至“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4.2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1,356,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03%。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参与对象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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