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00272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0:25:48 中财网
原标题:小崧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 7月 18日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年 8月 13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434.3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69元/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82人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5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 5月 22日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5年 6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年 6月 19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 7月 18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价格:3.69元/股
4、首次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首次授予的 86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41.70万股,故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82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全部权 益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彭国宇董事长1508.32%0.47%
蒋晖副董事长502.77%0.16%
卢保山总经理1508.32%0.47%
孟繁熙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005.55%0.31%
温琳董事502.77%0.16%
李晓冬财务总监402.22%0.13%
梁惠玲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02.77%0.16%
刘辉副总经理1005.55%0.31%
方晓军董事100.55%0.03%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 关键人员(共 73人)734.3040.72%2.31% 
合计1,434.3079.54%4.51%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公 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0万 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 3,000万 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0万 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 3,000万 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其中集团总部管理人员考核权重为 90%,事业部人员考核权重为 3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激励对象因公司考核当年业绩水平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事业部层面考核仅适用于负责事业部具体业务的激励对象,事业部层面考核权重为 60%。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票需与其所属事业部在对应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维度包括事业部的业务完成率等指标。因事业部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
考核等级ABCD
 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60%0%


适用激励对象公司层面得分 (C)事业部得分 (D)个人层面 得分(P)总分值(T)
集团总部管理 人员达成为 100%, 否则为 0%--公司内部 个人绩效 考核分值T=C×90%+P×10%
事业部人员    
  板块层面业绩 指标完成率× 100%  
    T=C×30%+D×60%+P ×10%
注: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事业部人员或对事业部负责的,归类为相应事业部人员。

公司激励对象按照考核最终分值确定当年度可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各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达成情况(T)各考核年度对应解除限售比例(M)
T≥60%M=T
T<60%M=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在公示期间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增减 (股)本次变动前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893,1930.2814,343,00015,236,1934.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317,113,68399.72-317,113,68395.42

三、总股本318,006,876100.0014,343,000332,349,876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332,349,876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6958元/股。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年 7月 18日,本次授予对公司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 股)总成本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2028年 (万元)
1,434.305,479.031,483.902,648.201,027.32319.61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十二、备查文件
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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