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000595):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9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国运”)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出具的《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宁国运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 间,宁国运及宁国运控制的相关企业同意将其所属新能源电 站项目托管给公司及/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电 投新能源与宁国运及其下属企业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 各被托管标的委托管理费用为 100万元/年。本次委托管理的 标的公司具体为宁国运持有的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 有限公司 51%股权、宁国运持有的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 限公司 51%股权、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投集团”)持有的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永利”)持有的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持有公司股份 334,0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是宁国运的 控股子公司,电投永利为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怀畅、柳自敏、郭维宏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 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94320542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 1号宁夏 国运大厦 A座 12层 01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顾 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 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 等。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宁国运于 2009年成立,是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 资企业,主要承担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重点 产业项目投资建设任务。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铁路运输、发电供 热、供水业务、工程劳务等。截至 2024年末,宁国运总资产 1,200.68亿元,净资产 716.44亿元,营业收入 107.64亿元, 净利润 23.07亿元。 3.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持有公司股份 3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持有电投新能源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国运为公司及电投新能源的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宁国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3200Q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23,702.207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 313号 经营范围:电力及相关产业投资和经营(依法需取得许可 和备案的项目除外,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非法集资);股 权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道路货 物运输、仓储服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主要业务和经营情况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年,是自治区人 民政府全资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是自治区电力和重点建 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政府融资平台,投资涉及火电、供热、新 能源、智慧能源服务、金融等多个领域。截至 2024年末,电 投集团总资产 151.97亿元,净资产 38.18亿元,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净利润 2.77亿元。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 电投集团 100%的股权,为电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 公司 29.3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电投新能源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电投集团为公司及电投新能源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4.电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81MA75W1H85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4202.8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海洋 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 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 发;储能技术服务;供冷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 设施销售;压缩空气的生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业务和经营情况 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年,是宁夏电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4年末,电投永利 总资产 255,404万元、净资产 38,288万元。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通过直接及间接 方式合计持有电投集团 100%的股权,为电投集团的控股股东 。电投集团持有电投永利 100%股权。公司持有电投新能源 100% 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电 投永利为公司及电投新能源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4.电投永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受托管理的托管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51%股权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池县盐兴公路北侧、盐林南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田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成立日期:2025年 4月 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宁国运浩 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 池县)有限公司拥有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的所有权。 (二)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51%股权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新区北二环南侧、宁丰路西 侧中宁第二水厂办公实验楼 法定代表人:杨晓望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 10月 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宁国运新 能源(中宁)有限公司 51%股权;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 公司拥有宁国运中宁徐套 100万千瓦风光同场复合项目的所 有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5年 6月末,总资产 83,885.09万元,净资产 29,697.09万元。 (三)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花马池镇盐州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成立日期:2024年 10月 11日 营业期限:2024年 10月 11日至 2054年 10月 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控股子公司电投集团持有宁 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 有限公司拥有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 750MW风光同场(300MW 风电+450MW光伏)项目、太阳山风电场宁夏电投三四期 100MW工程项目和宁国运盐池高沙窝 28万千瓦风电项目的 所有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年末,总资产 29,060.23万元,净资产 7,886.76 万元。 (四)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南侧 中卫宁北长兴汽车城 4#楼 3层 370 法定代表人:刘志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成立日期:2024年 10月 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电投永利持 有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宁夏电 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 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 的所有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174,715万元,净资产19,299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系交易各方 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惯例并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委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各被托管标的委托管理费用为 100万元/年。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宁国运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委托管理 协议》,对委托管理事项作出约定,其中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委托方 1):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委托方 2):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方 3):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 司、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 限公司、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向标的公司行使提名权、表决 权、监督权等股东权利,乙方有权向标的公司委派董事及提名 高级管理人员。 2.乙方有权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 参加标的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标的公 司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约定向标的公司股东会会议提交议 案和对标的公司股东会会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如无甲方特别 授权,乙方有权决定对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甲方如须 特别授权,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但甲方的该等 特别授权应当只限于标的公司融资贷款以及标的公司股权中 与财产权益相关的内容,如分红、处置标的公司股权、增资或 减资、财产分配等权益。 3.甲方同意将标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权委托给乙方,乙 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相关业 务开展、生产、经营、资金、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合同管 理、行政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管理)行使相应管 理职权。标的公司的项目立项、投资、融资贷款、竣工决算由 甲方研究通过并经乙方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由丙方具体办理。 但甲方依据国家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应由委托方行使并且不得授权或者 委托行使的职权除外。 4.乙方作为受托管理方,有权获取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的各项文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触发下述条件之一 止: 1.甲方通过合法方式将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 2.甲方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与甲乙双方及上市公司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方; 3.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不再涉及新能源发电 类业务; 4.甲乙双方通过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及其他符合国资监管 及证券监管法规规定的方式实质上解决了甲乙双方的同业竞 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5.为免疑义,甲乙双方应共同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双方的同 业竞争问题,具体为标的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且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 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 求等)的 1年内,甲方应与乙方积极协商启动将标的公司股权 按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的 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程序。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及上市公 司完成标的公司注入事项,完成注入的期限不超过本协议生 效之日起 6年。若届时标的公司仍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 的,则甲方可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与甲乙双方及上市公司 均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采取其他届时法律及监管规则允许 的解决相关同业竞争事项的合规措施。 (三)托管费用及支付 每家标的公司委托管理费用为 100万元/年,甲方及/或其 指定主体应在次年 3月 31日前支付该年度的委托管理费;委 托管理费用计费期间不足一年的,当年的委托管理费用按下 列公式计算:委托管理费用年费×(当年托管计费期间天数/当 年度总天数)。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宁国运与公司间的同业竞争问 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宁国运及下属公 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0.58亿元(不含本次交易)。 2.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向宁国运及下属公 司拆入资金合计 6.61亿元。 3.关联担保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宁国运与公司间的同业竞争问 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宁国运及其下属企业签 署《委托管理协议》。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委托管理协议;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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