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峡创(300300):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0:50:54 中财网
原标题:ST峡创: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ST峡创 公告编号:2025-045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可交换债券,同时拟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金控”)通过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担保,为公司未来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提供保障。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发行金额为准。

公司将就上述担保向平潭金控按照实际发行金额的 1%/年支付担保费用,并根据担保的实际情况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持有的房产、股权以及股票抵押或质押给平潭金控作为反担保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创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6.00%,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平潭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平潭创投 100%股权,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庆喜、林晓峰、李童童、官益超、薛鸿燕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 8月 5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号楼 5层、19层 法定代表人:徐顼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4A4JG3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官益超先生现任平潭金控董事,且平潭金控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科目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2025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4.9514.94
负债总额0.810.81
净资产14.1414.13
科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0.48-0.00079
净利润-0.48-0.00079
三、拟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书
被担保人/甲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被担保的债券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3年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亿元。

保证范围:担保人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法应支付的费用。若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担保范围包括债券发行总额内分期发行的各期债券。

保证方式: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三年。

本次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的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合同
甲方(担保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人/反担保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1、主债权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的乙方对第三方的债务,甲方代乙方清偿下列债务而产生的对乙方的一切债权,由乙方提供反担保措施,该项主债权具体信息如下:
(1)发行主体: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 3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3年。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7)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8)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9)兑付金额:本次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2、反担保的范围
甲方为乙方向其债权人(本次债券持有人)承担担保责任形成的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其他债权,乙方承诺向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主要包括:
(1)甲方为乙方发行本次债券代为清偿全部债务,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2)反担保方式:乙方拟将持有的房产、股权及股票抵押或质押给甲方作为反担保措施(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3、反担保期限:本次债券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不得为自身向第三方设定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协议与反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支持,平潭金控遵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平潭金控支付保费并提供反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交易方案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含本次)为 3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03%。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1,146.62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 1,146.62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担保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8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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