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601399):国机重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0:55:22 中财网
原标题:国机重装:国机重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2025-037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831,744,8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6.981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晓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790,028,48199.136641,234,6610.8534481,7400.0100
2、议案名称:关于制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789,561,18199.126941,340,0610.8555843,6400.0176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789,587,58199.127441,324,4610.8552832,8400.0174
2.03议案名称:《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829,114,89599.94551,807,3470.0374822,6400.0171
2.0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789,443,78199.124541,825,3610.8656475,7400.0099
2.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789,888,68099.133741,427,6620.8574428,5400.0089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3.01选举韩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4,820,270,47399.7625
3.02选举王晖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4,820,233,32799.7617
3.03选举王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4,820,214,21699.7613
3.04选举刘兴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4,820,196,50099.7609
3.05选举陈飞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4,820,491,99699.7671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4.01选举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4,820,239,21199.7618
4.02选举马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4,820,400,52899.7652
4.03选举彭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4,820,202,85099.7611
4.04选举徐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4,820,220,04299.761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计投票和累计投票议案,议案3、4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6%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喻娟、刘允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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