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0:55:31 中财网
原标题: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则创投”,曾用名“江苏有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12,47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24%。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3年6月12日上市流通。有则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有则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有则创投因自身发展及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司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724%的股票,即12,474,897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12,474,897股
持股比例0.572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2,474,897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 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一 组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 公司12,474,8970.5724%有则创投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高纪凡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吴伟 忠先生控制的企业;吴春艳女士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 先生之配偶;高纪庆先生、高海纯 女士和吴伟忠先生均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之亲属; 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天合星元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清海投资 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高纪凡先生控制的企业。因 此上述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高纪凡264,164,91412.1212% 
 吴春艳122,855,1285.6372% 
 高纪庆372,6660.0171% 
 高海纯18,0790.0008% 
 吴伟忠89,1500.0041% 
 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295,495,41813.5588% 
 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45,340,0122.0804% 
 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35,156,5271.6132% 
 合计775,966,79135.6052%
注:本次减持计划仅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减持,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以及其一致行动主体吴春艳女士、高纪庆先生、高海纯女士、吴伟忠先生、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部分减持。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高纪凡88,054,9714.0404%2024/7/10~20.88-20.882024/3/21
   2024/7/10  
江苏盘基投 资有限公司20,913,3290.9596%2024/7/10~ 2024/7/1020.88-20.882024/3/21
注:上述减持情况为高纪凡先生、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108,968,3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吴春艳女士,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0000%。高纪凡先生与吴春艳女士系夫妻关系,上述转让因高纪凡先生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属于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对外转让及二级市场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474,897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72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474,897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474,897股
减持期间2025年9月2日~2025年12月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发展及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有则创投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内容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企业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的股票。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①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其余股票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②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7、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相关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发展及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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