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立昂技术(30060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5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立信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通立信息不超过100%(含本数)股权进行股权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通立信息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应中国银行要求,将“以公司持有的通立信息不超过 100%(含本数)股权进行股权质押担保”变更为“以公司持有的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注: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3年06月13日 4、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唯伟 6、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溪街道万古社区5组(自编6-13号) 7、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物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 (3)债务人:成都通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 (2)出质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质押内容:公司持有的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的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质押期限: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8年8月11日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7,11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2%;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48.5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72%。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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