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300539):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7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2号),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45,300,462股,发行价格为 12.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999,996.7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3,197,82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年 7月 28日出具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10264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横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丙方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袁弢、张迎亚和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15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 1次或者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有权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接受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时,需要甲方、乙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做出相关说明的,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1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并在协议签订后 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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