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002366):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融发核电 公告编号:2025-046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100,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8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8号),核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同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270,501,116股,于 2015年 7月 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404,001,116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新增股份29,527,559股,于2015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433,528,675股。 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33,528,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7年7月5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433,528,675股增至867,057,350股。 2022年8月18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审理。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了莱山区法院送达的(2022)鲁0613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2年12月21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867,057,350股增至2,080,937,640股。 2020年11月11日,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2023年 9月变更为“烟台市台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台海集团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台海集团破产重整,2020年11月30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审理。2023年8月14日,莱山区法院做出裁定,确认《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程序终结。根据《重整计划》台海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62,436,862股,其中32,100,347股被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祥隆”)申请取回权并获得确认。 2025年7月22日,拉萨祥隆对上述股份申请完成司法划转,并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关于限售股解禁的承诺:
2、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已严格履行并完成了相关的锁定期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拉萨祥隆司法划转的台海集团股份也已完成了相关的锁定期承诺。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拉萨祥隆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拉萨祥隆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100,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拉萨祥隆完成司法划转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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