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5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0.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3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59.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92.1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032.58万元,本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032.5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357.01万元(含利息收入),尚未支付印花税23.3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印花税23.3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4年12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铝业”)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1、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本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63,259,596.4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62,064,577.6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1,195,018.8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56号)。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前述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完成置换。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单日最高额度为4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192.13万元,低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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