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电池ETF广发 (159305): 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05,场内简称:储能电池ETF广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15:00。2025年8月1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本基金已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5年8月12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本公告发布日(2025年8月13日)上午10:30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3.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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