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603839):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修订版)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6:05:19 中财网
原标题: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修订版)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安正时尚 股票代码:6038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含笑路80号金鹰大厦A楼1104A室
权益变动性质:协议转让,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郑安政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一致行动人:陈克川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一致行动人:郑安坤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一致行动人:郑安杰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一致行动人:郑秀萍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一致行动人:金素芬(金素芬为财通证券资管-金素芬-财通证券资管智汇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通资管计划”)唯一受益人,其与郑安政为夫妻关系)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正时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正时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第七节备查文件................................................14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本报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杏海 洋星1号基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 洋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安正时尚、公司、上市公 司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协议转让,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郑安政、郑安坤、郑 安杰、陈克川、郑秀萍、金素芬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468 弄14幢17号
法定代表人林乔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58230X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2月2日
经营期限2015年2月2日至2035年2月1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含笑路80号金鹰大厦A 楼1104A室
联系电话021-6882329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林乔松77077%
2林航2302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 码长期居住地 址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职务
林乔松中国350104***上海市执行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陈克川先生、郑秀萍女士于2024年3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该私募基金的份额持有人为郑秀萍女士及陈泓轩先生,陈泓轩先生为陈克川先生与郑秀萍女士之子。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郑秀萍女士持有该私募基金的份额比例为79.05%,陈泓轩先生持有该私募基金的份额比例为20.95%。

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与郑安政先生、陈克川先生、郑安坤先生、郑安杰先生、郑秀萍女士及金素芬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出于资产配置原因,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安正时尚无限售流通股20,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35%)以6.7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黄则诚先生。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与黄则诚先生于2025年8月8日签署了《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安正时尚无限售流通股20,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35%)以6.7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黄则诚先生,转让总价款为141,024,000.0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黄则诚先生持有公司5.35%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郑安政118,188,85330.38118,188,85330.38
陈克川41,406,30010.6441,406,30010.64
郑安坤33,075,0008.5033,075,0008.50
郑安杰27,048,0006.9527,048,0006.95
财通资管 计划21,000,0005.4021,000,0005.40
阿杏海洋 星1号基 金20,800,0005.3500
合计261,518,15367.22240,718,15361.88
注:
1.上述表内合计值若与各分项累计计算值有差异,为合计值取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受让方):黄则诚
1、股份转让
1.1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转让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并生效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股份转让比例以及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安正时尚”股份因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票归受让方所有);如发生现金分红事项的,标的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应归属受让方,如果该等现金分红已经支付给转让方的,受让方有权在应支付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中扣除与现金分红相等的金额,或者要求转让方将该等现金分红立即支付给受让方。

2、转让价款
甲方与乙方协商,协议转让公司股份20,800,000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78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41,0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零贰万肆仟元整)。

3、支付方式和过户方式
3.1股份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乙方支付10%款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14,102,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壹拾万零贰仟肆佰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通过后15个交易日内,乙方应支付50%款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70,5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零伍拾壹万贰仟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15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将剩余40%款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56,409,6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肆拾万零玖仟陆佰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2转让方应于受让方支付完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后的10个交易日内配合受让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协议转让所需申报文件,并于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后的30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本次协议转让过户文件。

3.3如双方未能在受让方支付完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后的90个交易日内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在30个交易日内退回已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不计算利息)或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本次股份转让。如届时受让方要求转让方退回已付的股份转让款但转让方未及时退回的,则转让方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甲乙双方同意,因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5、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5.1本协议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标的股份转让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双方以外的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政策变化等)而不能实施或终止的;
5.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3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一方向违约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5.4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6、陈述与保证
6.1双方陈述与保证:
(1)双方保证对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都得到了所有必要授权(如需取得),且没有违反其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公司章程及任何其他组织文件(如适用),也未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任何协议及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2)双方保证对本协议所作出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是真实、完整的,无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且该陈述与保证已得到全面、及时地履行,并且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后以及履行期间持续有效。

(3)双方均同意相互配合,准备、完成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结算公司提交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本次股份转让。

6.2转让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转让方应保证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份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者其他争议或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3受让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

7、保密
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协议之内容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披露,除非有关内容已在非因违反本条的情况下为公众知悉,本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双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但向各自的顾问机构披露的除外(该方应确保其顾问机构对所获得的信息履行同样的保密义务)。

8、违约责任
8.1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全面、及时地履行,或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上述违反本协议的一方称为违约方。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各项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和责任。

8.2在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其它方有权在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之外,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该等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质押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郑安政118,188,85330.3823,000,00019.465.91
陈克川41,406,30010.6419,170,00046.304.93
郑安杰27,048,0006.9515,000,00055.463.86
郑安坤33,075,0008.50000
财通资管 计划21,000,0005.40000
阿杏海洋 星1号基 金20,800,0005.35000
合计261,518,15367.2257,170,00021.8614.70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无附加特殊条件,各方未签署任何协议、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
电话:021-32566088
联系方式:安正时尚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
郑安政
一致行动人(签字):
郑安杰
一致行动人(签字):
郑安坤
一致行动人(签字):
金素芬
一致行动人(签字):
陈克川
一致行动人(签字):
郑秀萍
(本页无正文,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公司所 在地浙江省海宁市海宁经济开 发区谷水路298号
股票简称安正时尚股票代码603839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阿杏海洋星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 务人联系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518号含笑路80号金鹰大 厦A楼1104A室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其他□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0,800,000股 持股比例:5.35%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0,8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0 变动比例:5.3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为0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时间: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时间为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 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