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603530):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节余募集资金1,189.4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全部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将“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3,999,894.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716,837.75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1.90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已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2,054.18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2020 A 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 年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7月31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实施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为“202512 31 年 月 日”。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主要原因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期通过系统优化工艺路线、深入开展方案论证与设计、精准实施设备选型等关键举措,为项目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在设备管理环节,公司聚焦全生命周期效率提升,对需定制的设备,从设计源头即介入优化,并贯穿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的全流程。基于以上原因,项目实施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减“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产能规模,并对预计效益实现情况进行了重新测算。 截至2025年8月12日,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89.4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全部转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安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89.4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全部转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账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将“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将“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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