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60353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4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99.99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1万元(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1年8月1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11.69万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664.2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再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2,434.89万元,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598.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3年6月29日,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需求,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 额如下:
注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6,100.00万元,赎回金额为人民币36,100.00万元,累计收益为人民币65.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4.18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表1: 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356.00 4,800.00 818.64 - 818.64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心建设项目 运营管理中
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的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1,054.18万元)之和。 注2: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 金共计1.90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注3: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将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2,054.18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5:该项目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高于承诺投入的金额,主要系投入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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