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裕A(0008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5-临3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2日下午2点,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杨子安律师、李建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8人,代表股份 351,677,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4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346,013,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94人,代表股份5,663,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30%;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97人,代表股份 6,203,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33%;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 1,039,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7%。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安律师、李建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子安、李建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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